記者 李靜
短 評
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和諧有序的勞動關系,事關廣大農民工的切身利益。多年來,農民工討薪難始終是一個繞不開的社會頑疾和疼點,每逢年末歲首,這一問題尤為突出。針對這一社會現象,有關部門為此采取多項舉措,多部門聯合執法,以求農民工能足額拿到應得的報酬。我們欣喜地看到,隨著法治體系的健全,以及全社會的努力,用工環境和報酬支付正不同程度地得以改善,但必須正視的是,由于造成欠薪頑疾的深層次矛盾尚未消除,治理欠薪的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欠薪問題仍不容忽視。
清欠民工工資的“治本”之策,是把農民工工資納入政府勞動保障部門預防預警機制,積極建立用工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金體系,保證依法按月足額發放工資,避免到了年底“算總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不要盯在年底的“一時”治理,更需強化日常監管防范,把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時,把矛盾消滅在萌芽、解決在平時,而不要等到年關,或者等激化了再來處理,那樣勢必陷入被動。
寧陜對農民工實名制管理,通過平臺連接政府部門、用工方、農民工,打破線上、線下“數據孤島”,縮短了管理鏈條,降低了拖欠風險,并建立一系列制度嚴格監管,實現工資“按時發”,明確“發給誰”,確保“發到手”,是將工作做到了平時,變被動“清欠”為主動“防欠”,實現了源頭預防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