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經省委、省政府批準,2021年7月14日至8月7日,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省環保督察組)對安康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并于2021年9月8日向安康市反饋了督察報告。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整改工作,由市委書記和市長任組長、相關市級領導任副組長的安康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整改工作。在現場調研、征求意見、會議研究的基礎上,組織制定了《安康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牢記“人不負青山,青山定不負人”囑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各項工作要求,堅決扛牢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再上新臺階。
《整改方案》明確,按照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問題導向,分類處理;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堅持舉一反三,標本兼治的工作原則,全面推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實現督察反饋問題全面整改、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環保制度不斷完善的整改目標。
為保障督察整改目標實現、任務落地,《整改方案》確定了3個方面10條重點措施。
一是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各級各部門要深刻理解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全面提升各級干部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政治領悟力、政治判斷力和政治執行力;各級黨委、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對本轄區本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切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導向作用,將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作為落實“三項機制”的重要領域,激勵廣大干部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敢作為、敢擔當;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扎實開展重點領域、行業、區域突出環境問題專項執法,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倒逼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打好藍天保衛戰,扎實推進“空氣質量提升行動”,鞏固國家空氣質量達標城市成果;全力打好碧水保衛戰,扎實推進瀛湖、月河、蒿坪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和全市禁捕退捕工作,加快完善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基礎設施、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處置效能;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扎實推進白河硫鐵礦污染治理工作,全面開展涉重金屬廢物排查整治,加強受污染耕地環境風險管控和農用地綜合治理,積極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立健全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護機制,加大固體廢物監管,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
三是堅持生態優先原則,大力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突出特色農業、綠色工業,強化創新驅動,聚焦延鏈補鏈強鏈,積極發展環保產業、新興產業,提高產業發展的科技含量和綠色份量;扎實開展礦山生態修復,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原則,厘清“新、老”礦山破壞生態環境問題,明確治理責任單位、治理范圍、治理責任、治理任務和治理資金,推進秦嶺區域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恢復工作;全力抓好低碳試點工作,按照“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要求,積極推進國家低碳城市試點工作,著力打造富硒食品、新型材料、文旅康養等集群化產業體系,倡導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營造市民共同參與綠色低碳發展良好的氛圍。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了5個方面的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夯實整改責任。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中省環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整改督辦組、責任追究組、輿論宣傳組4個工作組,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全市整改工作。
二是深化整改宣傳,營造濃厚氛圍。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做好環保督察整改宣傳工作,及時梳理整改宣傳素材,宣傳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和經驗做法,同時報道突出環境問題的查處、問責情況,強化社會監督。
三是爭取項目支持,加大資金投入。不斷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重點支持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加快推進PPP融資模式,通過落實政策性金融貸款,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吸納社會資本參與水污染防治、生態治理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管理。
四是實施精準問責,嚴肅責任追究。市紀委監委對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認真研究分析,逐案深入核查,逐一厘清責任單位和個人,嚴肅精準、依法依紀依規實施問責。
五是加強工作調度,嚴格信息報送。各縣(市、區)和市級相關部門要對承擔的整改問題明確具體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和分階段整改計劃,形成本單位《實施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實,在6個月內將《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報市政府。強化信息報送,整改情況按月調度。及時驗收銷號,對已經整改完成的問題,第一牽頭整改部門和縣(市、區)于達到整改時限后1個月內向市環保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申請驗收銷號。
《整改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對省生態環保督察組反饋指出的問題,分解出34個具體整改問題,逐問題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包抓領導、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形成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任務清單,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實。
下一步,安康市委、市政府將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扛牢壓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從嚴從實抓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以實實在在的整改成效助推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西北生態經濟強市,建設天藍、水清、地綠的美麗新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