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鐘志 汪明)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三批新時代人民法庭建設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推動落實鄉村建設行動、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靚麗風景線。漢陰法院澗池法庭入選其中。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打造楓橋式人民法庭 積極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典型案例——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篇,該文第七個案例對“陜西省漢陰縣人民法院澗池法庭創新‘3+3+N’工作模式 破解‘人’‘案’難題”進行專題介紹。澗池法庭成為全國40個、陜西僅2個入選此批案例的人民法庭之一。
澗池法庭轄區地處漢陰縣月河川道,由于轄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新收案件數量逐年攀升,“案多人少”矛盾不斷加劇。近年來,該庭以服務鄉村振興為切入點,探索運用“3+3+N”工作模式,推動形成以“源頭預防為先、非訴機制挺前、法院裁判終局”為核心的訴源治理新實踐。“3+3+N”工作模式,即:以法官聯系人民陪審員主抓案件審判、法官助理聯系人民調解員主抓訴前調解、書記員聯系網格員主抓普法宣傳為條線,常態化開展與審判職能相關的訴訟服務活動。第一個“3”是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是人民法庭開展各項審判職能工作的主要力量;第二個“3”是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是人民群眾內部的綜治解紛力量;“N”是人民法庭助力鄉村治理拓展的各項服務,包括法律咨詢、法制宣講、訴訟輔導、非訴調解、司法確認、巡回審判、判后答疑等等。
“3+3+N”工作模式以鄉村振興戰略、“楓橋經驗”和漢陰縣“321”(三線兩化一平臺)基層治理模式為依托,通過“法官聯系人民陪審員主抓案件審判、法官助理聯系人民調解員主抓訴前調解、書記員聯系網格員主抓普法宣傳”形成三個條線,三個條線之間相互融合、相互作用、互為補充,旨在破解人民法庭“人”“案”難題,實現訴源治理、非訴挺前、裁判終局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