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2022年4月13日,漢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漢濱區康某眼鏡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隱形眼鏡及護理液)經營活動擅自變更經營場所。
經調查,該眼鏡店曾于2020年1月7日申領《營業執照》在漢濱區金州路某商場開業經營,6月28日辦理了《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后停業關門,該店投資人又于2021年6月17日在漢濱區巴山東路開店經營,重新辦理了《營業執照》,但未申請變更許可事項(經營場所)。
漢濱區康某眼鏡店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隱形眼鏡及護理液)擅自變更經營場所的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令第8號)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總局令第8號)第五十四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上述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