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張世虎)9月30日,漢濱區、高新區聯合發文《關于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的通告》。記者注意到,2018年《安康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安康市中心城區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和時間的通告》文件同時廢止。
同2018年通告相比,新規不再設置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而全部改為禁止燃放區域。國家機關、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市區住宅小區等公共場所以及不能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依然是禁燃區域。
新規規定,禁燃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重污染天氣期間,行政區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通告稱,對在禁燃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對在禁燃區域內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制品的,由應急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
中心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地點和場所:
國家機關、軍事設施所在地;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養)老機構;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文物保護單位、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和糧食儲備場所;市區的住宅小區、集貿市場、公園、文化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停車場;城市道路、橋梁、人行天橋、高架路和隧道、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間;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銷售、使用場所和運輸設備及輸送管道的安全區域;電站及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烈士陵園、林地、公共綠地等重點防火區。
中心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行政區域:
西起建民辦月河以東沿線村莊與安嵐高速漢江大橋交匯處以東沿線村莊(沿線含周營村、長鋪村、陳家山村、中心村、忠誠村、佘家窯村、紅蓮村、長春村、長嶺社區、新勝村、七里溝社區、黃溝社區等村莊)。
向南經吉河鎮吉河壩社區以東沿線村莊(沿線含金川社區、馬坡嶺社區、吉河壩社區等村莊),延至香溪洞風景區、牛蹄嶺至大樹嶺村以北沿線村莊(沿線含縣河鎮牛嶺村、姚河村、鞏固村、紅霞村、紅升村、縣河村、財梁社區;新城辦大樹嶺村、九里灣村、屈家河村、棗園村、高井村、白廟村、油坊村、心石村、陳家溝社區等村莊);
向東延至張灘鎮周邊以西沿線村莊(沿線含張灘社區、后堰村、汪嶺村、立石村、蘭溝村、田灣村、余灣村、鄒坡村、王灣社區、雙井村、奠安村)、至石梯鎮雙村以西沿線村莊(沿線含雙村、楊寇村、九條溝等村莊);向北延至關廟鎮330KV金州變電站以西沿線村莊(沿線含皂樹村、東站村、小李村、金星村、柑樹村、吳臺村、周臺村、捍衛村、勇勝村、文化村、新紅村等村莊)、經北環路規劃線以南沿線村莊(沿線含徐嶺村、新紅村、長征村、李家嘴村、雙泉村、蓮花村、八里村、長征村、李家嘴村、水田溝村、朱家灣村、新義村、劉家溝村等村莊)與高新示范區交匯處;
向西北延至五里鎮北環路規劃線以南至月河以北沿線村莊(沿線含五里社區、王臺社區、龍頭村、民力村、民興村、西橋村、江店村、朝陽社區、郭家灣村、黃營村、團結村、陳家營村、水泥灣村、張營村等村莊)與建民辦月河以東沿線村莊交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