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張祿)2021年伊始,平利縣陸續與市政府辦、發改、人社、財政、水利、扶貧、農業、政法、自然資源、住建、衛健、教科、經貿、市監、交通等市直部門簽訂《支持平利縣創建鄉村振興先進縣框架協議》,旨在貫徹《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平利創建鄉村振興先進縣的意見》的精神內涵,推進平利縣脫貧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扎實開展“項目建設年”各項重點工作。
據了解,為支持平利縣創建鄉村振興示范縣,引領全市鄉村全面振興,2019年10月23日,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支持平利創建鄉村振興示范縣的意見》,按照補短板、強弱項、促提升、作示范的總體要求,支持平利重點抓好全民鞏固脫貧攻堅成效、建設產業興旺特色鄉村、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鄉風文明人文鄉村、建設治理有效善治鄉村、建設生活富裕共富鄉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