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康俊楊)今年以來,平利縣公安局以“強隊伍、抓作風、促工作”為抓手,扎實開展“干部作風能力提升年”活動,“三突出 三引領”,帶動全局形成上下一心、同頻共振、忠誠擔當的良好局面,推動平利公安隊伍高質量發展。
突出黨建引領,讓對黨忠誠融入血脈。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平利縣公安局認真落實上級公安機關部署要求,從強化隊伍管理入手,全面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出臺管理制度3項,有效推動建章立制工作取得成效。以理論學習補足精神之“鈣”,成立理論學習小組,以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熊海波為組長,各局黨委委員為副組長,定期組織召開局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議開展專題研討,堅持“先學一步、學深一層”,帶動全局民輔警嚴格落實縣局黨委“第一議題”制度和中心學習組集中學習制度,確保學深悟透黨的二十大精神,及時跟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入腦入心、落地落實。以監督管理擰緊作風“發條”,始終堅持嚴的總基調,全面貫徹落實縣局下發的《全縣公安機關干部作風能力提升年實施方案》,積極構建黨委全面監督、督察專責監督、單位常態監督、家屬配合監督、群眾舉報監督的全維度監督管理體系,確保隊伍管理“八個常態”和“三項體檢”落實到位,切實筑牢抵制誘惑、防范風險的屏障。以自我革命鍛造為民“鐵軍”,全局民輔警充分發揚敢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常態開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等主題黨日活動,讓“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內化于心、外踐于行,同時充分挖掘弘揚全局廣大民輔警在縱深推進“學習黨的二十大 警民共建一家親”為民實踐活動中涌現的“愛民、親民、為民”先進典型、感人故事和優秀事跡,不斷激發廣大民輔警忠誠使命、奮勇爭先、勇創一流的精神風貌。
突出作風引領,讓清風正氣走“心”走“新”。先后制定下發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檢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考核辦法》《責任清單》等一批規范性文件,推動形成局黨委負總責、黨委書記親自抓,分管領導牽頭抓、政工部門統籌抓、黨支部具體抓的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格局。深入開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筑牢拒腐防線。召開警示教育大會2次,邀請紀委監委領導作廉政教育報告2次,開展廉政教育33場次,受教育民輔警人數達700余人。督察大隊深入基層開展現場督察40余次,提出督察建議20余條,下發督察通報8次。切實把全面從嚴管黨治警要求落到實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警風。成立全縣公安機關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黨員干部“八小時內外”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將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領導班子建設和平安建設內容,通過“十條倡導”和“十條禁令”貫通有形覆蓋與有效覆蓋,確保工作責任擺位到位、見人見事、入腦入心。結合“兩個專項行動”和隊伍管理專班下發的實施方案,制定風險隱患排查清單,建立思想狀況定期分析制度,形成常態長效機制。針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逐一列出問題、責任、整改三張清單,按照“紅黃綠”三色管理機制建立風險隱患臺賬,做到底數清楚、措施具體、責任明確,全面杜絕隊伍管理隱患苗頭,始終保持干部隊伍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和昂揚奮進的工作作風。
突出創新引領,讓忠誠擔當蔚然成風。平利縣公安局全面對標省委、市委、縣委以及省公安廳、市公安局關于“干部作風能力提升年”部署要求,對照活動“五大目標”和“十項重點任務”,堅持“四力”驅動,積極創新打造特色品牌亮點,不斷提升工作效能,鍛造全局民輔警過硬本領。高度融合,激發先行示范“新效能”。劃重點、制清單、定責任,聚焦“把公安工作打造為全省先行示范區”的指示要求,全力打造“先行示范創建”品牌工程,創新推出“161”工作運行機制、“1+5+N”警民一家親工作模式、“小小聯系卡搭建警民連心橋”工程,發放“警民聯系卡”1.2萬余張,主動上門為群眾開展戶政服務42次,解決群眾困難100余件,切實構筑起“警愛民、民擁警,警民一家親”的和諧景象。政治建警,構建為民服務“大格局”。全面深化“警民共建一家親”為民實踐活動,充分運用“雙品培驗”政治建警工程淬警心鑄警魂,先后樹立4名標桿典范,不斷鼓勵民輔警唱響“忠誠擔當、為民服務”的主旨主題。推行“居住簿”戶口遷移“跨省通辦”等服務制度,深入推進“互聯網+治安管理服務”和“證照分離”改革,簡化30余項辦事流程,落實網上審批、上門辦證等便民措施,實現交管、戶政、治安業務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通辦”,共辦理行政審批等8類業務1.3萬余件,為跨鎮村搬遷群眾發放居住簿16580本,解決群眾大病救助100余起,就近入學2000余人,優先保障就業10000余人,做到“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路”。主動作為,打造基層治理“新模式”。創新推出“警民一家親工作室”“紅、黃、綠三色楓橋式公安派出所”“口袋警務室”等系列基層治理亮點工程。同時,以秦巴山區“楓橋警務”示范長廊建設為載體,在全縣23個社區和農村中心警務室、110個警務聯系點推行警網和綜治網格“雙網”聯動模式,參與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不斷激發隊伍履職擔當新活力,確保平利公安隊伍風氣持續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