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盧楠)12月11日,經過平利法院執行干警的不懈努力,被執行人在法律的強大威懾下積極籌款,最終履行了3萬元欠款,案結事了。
執行中,平利法院通過前期查詢,得知被執行人名下無存款、無股權、無工商注冊登記信息和無保險理財產品可供執行。12月4日晚8時許,承辦法官接到申請執行人舉報:被執行人正在桌球廳打桌球。承辦法官立即匯報情況,經執行統籌安排,迅速出擊,成功將被執行人汪某某拘傳至法院。期間,承辦法官多次向被執行人釋法明理,責令其積極履行義務,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最終法院決定依法對其宣布拘留。被執行人在司法拘留期間,認識到自身錯誤,聯系家屬為其籌措案件款,12月11日,被執行人家屬主動聯系承辦法官,將案件款3萬元交到法院。鑒于被執行人的悔過態度,平利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此案得以順利執結。
自“三秦銳士·2023金州利劍”集中執行行動開展以來,平利法院運用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罰款、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加大力度嚴懲逃避執行、抗拒執行等行為,確保將當事人的勝訴權益兌換成真金白銀,全力維護司法權威,有效助推法治平利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