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趙宇)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規范執行行為。近日,石泉法院邀請縣人大代表見證、參與、監督了一起強制執行案件辦案過程,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透明度,提升社會各界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感知度和滿意度。
原告某公司訴被告孟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審理后判決孟某向原告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由于孟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決書中確定的義務,原告申請了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孟某未主動上報財產情況,承辦人經過調查,除用于抵押貸款的房產外未發現可執行財產,且被執行人孟某一直下落不明,只能強制執行處置房產。在人大代表的見證下,執行干警和評估機構現場對孟某名下房產進行了評估勘驗,待評估結果出具后,將依法對該房產掛網拍賣。
邀請人大代表見證監督執行,是強化執行監督、規范執行行為的重要舉措,更是人民法院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的重要方式。下一步,石泉法院將持續聚焦人民群眾關注的“真金白銀”,以扎實有效的辦案成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暢通與人大代表溝通渠道,推動執行工作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