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曹艷)“感謝執法人員發現問題后給了我們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我們以后一定加強管理,不再發生同樣的問題。”近日,石泉縣市場監管局運用市場監管總局“首違不罰”清單開出第一份不予處罰決定書,縣李家百貨店經營者何女士收到決定書后這樣感慨。
原來,何女士經營一家小商店,由于疏忽大意未及時清理過期食品被消費者買到而被投訴舉報,經執法人員現場核查,情況屬實。鑒于當事人兩年內未發生同類違法行為,屬于初次違法,且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貨值金額小,未造成危害后果,案發后當事人也立即開展自查,及時改正違法行為,符合《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清單(一)》中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免罰條件,依據相關規定,最終對當事人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后,石泉縣市場監管局迅速組織執法人員交流學習,不斷加深執法人員對“兩個清單”的理解和認識,指導執法人員在實際執法過程中精準適用“兩個清單”,做到依法行政,讓執法既有尺度更有溫度。
近年來,石泉縣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運用行政指導、警示告誡、行政約談、學法考法等柔性執法手段,不斷營造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2024年共辦理免罰案件63件,從輕、減輕處罰案件15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