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安康市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第五次經濟普查。現就我市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普查時間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2024年1-4月,普查人員將佩戴《普查員證》或《普查指導員證》上門進行普查登記。
二、普查對象和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三、普查內容
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四、普查方式
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對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進行全面調查,對個體經營戶進行抽樣調查,對投入產出調查單位采取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查。
按時、如實地提供普查數據,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社會責任。各普查對象要積極支持、配合、參與普查工作,按照經濟普查機構和經濟普查人員的要求,如實提供普查所需資料,按時填報經濟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機構及普查人員依法對普查數據嚴格保密。普查數據僅用于普查目的,除作為統計執法依據外,不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
如發現普查機構或普查人員有違法行為,請及時向市、縣(市、區)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舉報。舉報電話:
安康市:0915-3223570
漢濱區:0915-8181201
漢陰縣:0915-5212017
石泉縣:0915-6321445
寧陜縣:0915-6822166
紫陽縣:0915-4421349
嵐皋縣:0915-2512003
平利縣:0915-8425470
鎮坪縣:0915-8820640
白河縣:0915-7820012
高新區:0915-3750886
恒口示范區:0915-3629100
旬陽市:0915-7222109
特此通告!
安康市第五次全國經濟
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