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9日 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對蘇聯對日宣戰發表聲明說:中國人民熱烈歡迎蘇聯對日宣戰
1945年8月9日 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對蘇聯對日宣戰發表聲明說:中國人民熱烈歡迎蘇聯對日宣戰。“由于蘇聯這一行動,對日戰爭的時間將大大縮短。對日戰爭已處在最后階段,最后地戰勝日本侵略者及其一切走狗的時間已經到來。在這種情況下,中國人民的一切抗日力量應舉行全國規模的反攻,密切而有效力地配合蘇聯及其他盟國作戰。”這一聲明編入《毛澤東選集》時,題為《對日寇的最后一戰》。10日,中共中央發出《關于蘇聯參戰后準備進占城市及交通要道的指示》。10日至11日,朱德總司令發布受降及對日展開全面反攻等七道命令,命令華北、華中和華南各解放區的人民軍隊,迅速前進,收繳敵偽武器,接受日軍投降,并命令在冀熱遼邊區的人民軍隊迅速深入東北。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在各地向日偽軍陸續開展了全面反攻。
1952年8月9日 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
1952年8月9日 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實施綱要》共七章、四十條。《實施綱要》明確規定:各民族自治區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的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區的自治機關統為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一級地方政權,并受上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依據當地民族關系、經濟發展條件,并參酌歷史情況,得分別建立各種自治區。《實施綱要》對民族自治機關、自治權利、自治區內的民族關系、上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原則等問題也作了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