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眾
鎮人民代表大會是最基層的國家權力機關,是我國地方國家政權的重要基礎,是黨和國家聯系廣大人民群眾的重要橋梁。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規定,鎮人大有13項職權。但在實際工作中,鎮人大如何規范行使這些職權,確保基層民主與法治得以充分體現,相關法律法規沒有進一步明確,致使鎮人大工作和建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如人代會質量不高,存在走過場現象;行使職權不充分、不到位,存在虛化現象;辦事機構不常設、工作人員不專職,存在職能弱化現象等等。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使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全面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成為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今年以來,安康市人大常委會審時度勢,適應新時代對基層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作出了“政治同向、法治同軌、發展同力、與民同心”和“鎮人大自身建設”的“四同一建設”工作部署,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鎮人大工作明確了方向、創新了載體。個人認為,加強“四同一建設”、規范鎮人大工作,應該從以下四個方面發力:
一、講政治,堅持心中有“黨”
十九大報告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須長期堅持、不斷完善。”這一科學論斷一方面明確了加強黨的領導是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和重大原則,另一方面加強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既是對人大工作的支持,又是確保人大工作順利開展的根本保證。因此,加強和規范鎮人大工作,首先鎮黨委要重視和支持鎮人大工作,切實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的總體布局,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統一安排部署,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人大工作中貫徹落實。甘肅“平涼經驗”告訴我們:只要黨委有“實打實”的領導舉措、有“真金白銀”的經費支持、有“硬碰硬”的具體要求,就一定能破解鎮人大活動難、履職難、運行難的“三難”問題。其次,鎮人大要自覺把接受鎮黨委的領導作為人大一切工作和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做到心中有“黨”。始終堅持把黨委的決策作為鎮人大確定工作目標、開展履職活動、加強自身建設的政治依據、工作方向和指導原則。
二、抓規范,促進履職依“法”
堅持依法履職是人大工作的靈魂。長期以來,鎮人大存在職能弱化、履職虛化等問題,一定程度上是相關法律法規對鎮人大履職要求和履職程序規定不明確。依據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后的地方組織法和代表法,規范鎮人大工作要做到“三化”:
一是人大干部專職化。要切實落實鎮人大主席團辦事機構常設化和工作人員專職化的問題,選配優秀干部轉任人大崗位,解決鎮人大工作“有人干”的問題。同時,要注重人大干部與黨政干部的雙向交流,把工作實績突出的鎮人大干部積極向組織推薦,轉任黨政重要工作崗位,解決鎮人大工作“愿意干”的問題。
二是“兩室”建設標準化。要把鎮人大主席團辦公室和代表活動室“兩室”建設作為“鎮人大自身建設”的基礎工作高標準建設。要做到“十有”標準,即:有牌子、有專用房、有必要辦公設施、有兩名以上工作人員、有工作人員和代表“形象崗”、有代表信箱、有工作制度、有年度工作計劃和日常工作記錄、有圖書資料和檔案、有專用工作經費。特別要落實好無固定收入的代表閉會期間參加代表活動誤工補貼的問題,確保代表活動日常化、規范化。
三是代表履職規范化。鎮人代會每年必須舉行兩次,每次鎮人代會會期不少于一天,有選舉等重大事項時,會期還應適當增加。鎮人大主席團在人代會期間,會前應提前將開會日期和會議建議議程書面通知代表,組織代表會前開展檢查、視察和調研活動,廣泛收集民意,做好出席會議的相關準備。會議期間,要依法召開預備會議、主席團會議、全體會議和代表小組討論會議,充分發揚民主,確保代表審議時間,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職權。會后要通過多種形式督促鎮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會議通過的各項報告和決議決定;在閉會期間,鎮人大主席團要重點做好七項工作:一是圍繞鎮中心工作、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重要法律法規實施、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本級人代會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等,制定主席團年度工作計劃。二是組織召開好每季度1次的鎮人大主席團例會。三是每年應安排3~4項重點工作聽取政府專項工作報告,每年選擇1~2件法律法規以及上級人大及常委會決議、決定,對其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或調研視察。四是組織開展好專項工作評議。專項工作評議每年至少安排1次,一屆政府任期內應對所有部門評議1次。評議意見和測評結果要向社會公開,并抄送其上級主管部門。五是配合上級人大開展視察、檢查工作,向上級人大視察、檢查組提供和反映準確情況。六是加強對代表提出議案和建議的指導,提高代表議案和建議的質量。建立和完善代表建議督辦工作機制,改進督辦方式,努力提高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的滿意率。七是組織好代表向原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工作,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每位代表在屆內向選民報告一次。
三、強代表,確保心中有“民”
鎮人大工作履職是否到位、工作成效是否明顯,關鍵在代表素質和履職能力。人民代表是依法由人民選舉產生,職權源于人民,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因此,人民代表必須做到心中有“民”。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強化代表的素質和履職能力,達到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基礎扎實、業務素質過硬、道德素質良好、身體素質適應的標準。
一是抓學習,強化培訓到位。學習是新時代賦予人大代表的重要政治任務。鎮人大要在換屆后及時抓好當選代表的業務培訓,幫助他們認識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掌握行使職權的方法和方式。在屆中,要及時組織代表進行學習和交流,幫助他們豐富知識,拓寬思路,學習當好代表的經驗,提高履職能力。閉會期間要組織代表開展視察、檢查、評議、調研等活動,強化代表的知情權,當好人民的代言人。
二是抓提高,自身修養到位。加強代表自身修養是代表提高素質的關鍵。作為一名人大代表要不斷加強學習,強化代表的“五個意識”。即:職責意識、代表意識、法治意識、監督意識、中心意識,做人民群眾的忠實代表。
三是抓監督,工作述職到位。人大代表應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鎮人大每年要定期組織代表主動向選民報告學習、工作和活動情況,有條件的應當采取當面述職報告的形式,暫時不具備條件當面述職的,也應采取書面述職的形式,向選民或選區報告。原則上屆內每一位代表都要至少述職一次。
四是抓機制,自我約束到位。人民代表履職是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而不是代表個人的行為。因此,必須健全嚴格的代表約束機制,確保代表的言行必須遵守黨的紀律、代表人民的意志,履職必須依據法律的規定。
四、善監督,做到履職有“責”
監督權是憲法和地方組織法賦予鎮人大的重要職權之一。加強“四同一建設”,規范鎮人大監督工作,必須在以下三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圍繞中心,在“善選題”上下工夫。鎮人大監督同級政府工作要善于選擇監督議題,要以鎮上中心工作、重要法律法規的實施和上級人大決議決定的執行為重點,既要傾聽人民呼聲、表達人民意志,又要貫徹黨委意圖、執行黨委決策,把握好二者統一的結合點。首先要堅持黨的領導原則。在確定監督議題時鎮人大要主動向鎮黨委匯報,確保黨委的決策和主張落到實處。其次要堅持群眾意愿原則。要順應人民群眾的期待開展監督工作,在選擇監督議題時要把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作為重點,在選題機制上充分吸收公眾參與,聽取公眾對人大監督的意見建議,形成良好的監督選題機制。第三要堅持促進工作的原則。在選擇監督議題的過程中要加強與政府的溝通,對于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期望值很高的議題,條件成熟的要監督政府重點落實,對現有條件下不可能實現的目標,則應當堅定地支持政府創造條件逐步解決,避免對政府工作求全責備,損害人大監督權威,同時要主動回應人民群眾,宣傳政策、講明原因、爭取理解。
二是突出重點,在“會監督”上做文章。首先,監督要公開化。公開是監督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原則。鎮人大開展監督工作時要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參與,使他們熟悉和了解人大工作的性質、地位和作用,認識監督議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人大監督的機制和程序,增強人民群眾對人大的認同感和歸屬感,夯實監督工作的民意基礎。其次,監督要日常化。鎮人大主席團要不斷加強會議閉幕期間監督職權的行使,將會議監督與其他監督形式緊密結合,實現人大監督的日常化。第三,監督要制度化。要不斷完善監督程序,對于監督議題的確定、調研、審議、落實整改以及跟蹤評估等各個環節,都要以制度的形式進行規范,從而為監督工作的規范化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整合力量,在“能監督”上使力氣。當前的人大監督主要是事后監督,鎮人大要主動適應新時代對人大監督工作的要求,不斷探索由事后監督向全過程監督轉變。事前要主動介入,因地制宜,集思廣益,避免決策失誤;事中要積極參與,本著監督不代辦的原則,全方位了解把握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建言獻策,提醒糾偏;事后要抓好檢查,通過開展視察與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等形式,提出審議意見,并抓好跟蹤反饋,促進改進工作。對政府開展的重大事項、重點工作和民生事業,鎮人大要及時選擇重點組織代表開展視察、評議工作,并將評議意見和滿意度測評結果及時反饋政府,幫助政府及時修正工作中的不足,增強工作實效。(作者系嵐皋縣人大常委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