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朝慶
全面推行河長制是黨和國家為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所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將其作為全市的重點工作狠抓落實,特別是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下發了《全面深化河長制實施方案》,在全市范圍內將治河責任分解細化落實到人,全市共確定河長2993人,其中嵐皋縣的“三長治河”為河長制加了一道保險。7月和9月我市河長制先后得到水利部和省上領導的高度認可。
我市對推行河長制之所以如此重視,一是由于我市屬國家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也是國家功能劃分的生態保護區;二是在今年初的市第四次黨代會上,我市確定了建設西北生態經濟強市的戰略目標,因此,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既是我們的職責所在,也是我市賴以加快發展、追趕超越的希望所在,體現了市上主要領導對習近平總書記“兩山”理論的深刻領悟,是對經濟轉型升級、轉變發展方式戰略的落實,同時也是高起點規劃安康發展愿景,推動安康科學發展的最新部署。
然而,在歡欣之余我們還應看到,江河的治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無論是河道采沙,沿河岸違建,非法捕魚電魚,亦或是往河道偷排污水,都涉及到錯綜復雜的利益鏈條和人際關系,在實際工作中如果不能對河長的執法給予足夠的支持保障,不能對履職不力追責到底,就會在個別地段出現執法變“執罰”,河長變“和長”的空轉現象。在過去的環保執法等專項工作中,市上制定的方案不可謂不細,落實的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總有一些地方和部門見招拆招,他們也在認真工作,但就是不見實效,把市上好的工作部署化于無形,最后雖經紀檢部門強力追責,處理了幾個干部,但是工作損失還是造成了。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工作落實起來難點多責任大,都怕麻煩和擔責,任務分解傳導壓力演變成了推卸責任,真正在一線干活的,其責任往往超過其能力和權力;二是不同時期不同部門出臺的政策缺乏系統性,存在左右手互搏的矛盾現象;三是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多部門共管而實際協作不到位的現象;四是利益關系復雜,基層執法人員不敢碰硬,加之追責不嚴,導致敷衍塞責。當然,主要原因還是違法成本低,巨大利益誘惑,利益鏈條復雜和追責不嚴。
近年來,我市生態旅游、現代農業快速發展,其中安康的綠色富硒食品、水產業、茶產業以及其他健康產業成為經濟新的增長點,這些都得益于安康“綠色、有機、富硒”的地域品牌,而這一地域品牌依賴于安康良好的生態,因此,我們不能讓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出現“蟻穴”,更不能出現“破窗效應”,必須嚴防死守。
環境保護首當其沖的是水資源保護,要使水資源得到有效保護,筆者認為要下大力氣把市上的河長制真正抓實,讓2993名河長變為2993名河道“守護神”,這就需要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強化措施。首先,要在宣傳上發力,為配合河長制工作的開展,全市應對生態文明環境保護,特別是漢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加大宣傳力度,報紙、電視、廣播、網絡應開展持續宣傳,擴大知曉率。在社會治理中,應將水資源保護寫進“鄉規民約”和“社區自律公約”,使之成為全市人民的共識和自覺行動。其次,要在措施上進一步強化,應加強對涉水各部門統一領導和協調,將河道水資源保護納入考核,實行一票否決,以保證在工作部署上同其他重點工作同部署同落實。與此同時,為確保河長履責,應充分賦予其應有的權力,并在人員和經費上予以傾斜,在具體工作中,涉及對河道和水資源有破壞有污染的項目,審批部門和環評部門應征求項目所在地河長的意見。再次,要強化監督和追責,在監督體系上,采取群眾舉報監督、上級抽查監督和平級互查監督相結合,確保及時發現問題。在追責層面,上級主管部門、紀檢部門和司法部門應密切配合,對水資源環境遭到污染破壞或者已經遭到污染破壞長期得不到治理修復等情況,應對責任河長和相關人員追責到底。同時,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的部門也應嚴格追責,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安康綠水清澈,青山如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