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發行費用、彩票公益資金應當如何使用?中國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曾發布《彩票資金的分配比例和發行費用的管理使用規定》,其中明確:福利彩票所籌集的公益金有50%留在地方,主要用于“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等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性的公益慈善事業,其余50%上繳中央財政,在社會保障基金、專項公益金、民政部和國家體育總局之間按60%、30%、5%、5%的比例分配,主要用于補充社會保障基金不足,部分用于農村醫療救助、城市困難群體醫療救助、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設、大型體育活動、紅十字會和殘疾人等其他社會公益項目;彩票發行費用約一半為銷售人員的代銷費用(各地比例不盡相同,大部分省份為銷售額的7至8%),其余納入各級財政部門專戶管理,用于福利彩票發行機構的日常銷售業務所需的事業支出、經營支出以及對下級機構補助支出,主要包括:彩票的印制、運輸、倉儲、檢驗、電腦彩票投注單和熱敏紙、廣告、宣傳、技術開發支持、系統運行維護、專線通訊費、公證費、代銷點經費、尾票核銷等費用。
按照規定,彩票資金的使用似乎有明確的出口。然而,2009年,民政部對彩票機構進行大檢查發現,“有的地方對外合作不規范;有的違規發放獎金津貼;有的彩票資金未及時足額上交、超范圍使用;有的會計核算不規范,個別地方甚至發生了違法違紀事件”。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認為,彩票資金的問題主要有兩種:違規使用資金、資金使用績效低。
據新華社報道,山東審計部門發布的審計報告就曾顯示違規使用彩票資金的情況:該省有10個市福彩中心未將福彩發行費上交財政專戶2.14億元;臨沂市本級和4個縣未將福彩公益金上交國庫4527.49萬元;有7個市違規使用福彩發行費2724.53萬元;有8個本級市和44個縣違規使用福彩公益金1.02億元。
湖南省的審計報告顯示,體彩公益金安排用于群眾體育比例過低。按規定,省級體育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群眾體育不低于60%,但2012年安排比例僅為30%。
彩票資金使用為什么會出現這么多問題?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彩票事業研究中心主任范立雙認為,歸根到底還是透明度問題。
《彩票管理條例》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上年度彩票公益金的籌集、分配和使用情況,并向社會公告。”
然而,一些地方公布的情況過于籠統。如天津市財政局公布的《2013年度彩票公益金籌集分配使用情況公告》中,2013年度總額達89409萬元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況”,只是粗線條地列出了體育彩票、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別支出的12個、18個具體項目和資金規模,少則數百萬元,多則上億元,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是否存在浪費現象等,根本看不出來。
北京大學公益彩票事業研究所執行所長王薛紅此前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分析,《彩票管理條例》對于公益金分配的有關規定還不夠明確。目前的規定是“向社會公告”,但實際上關于公益金的分配僅有結果的公開還不夠,在結果公開之前就應該有社會第三方的參與。公益金的分配過程還是缺乏監督,對于使用的效果也缺乏有效的評估。
“公開的結果可能會顯示公益金在某個項目上投入了多少,但是這個項目值不值得投入,就無法進一步分析了。公益金的分配最重要的是過程的公開透明。”王薛紅說。記者余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