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擁有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單位及個人:
針對近期無人駕駛航空器違規飛行事件頻繁發生,嚴重干擾國家空防警戒系統正常秩序,同時對國家重點要害部位防護、航空飛行安全和社會安全穩定帶來較大隱患。為維護陜西地區空中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無人駕駛航空器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將陜西地區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控事宜明確如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所有飛行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在陜西省范圍內開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應當飛行前一天15時前向94188部隊航空管制部門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飛行計劃申請單位(個人)應在組織飛行前2小時向申報飛行計劃的航空管制部門提出聯系放飛事宜、經批準后方可組織飛行。組織飛行的單位(個人)要將航空器的起飛、降落時刻及時通報航管部門。
二、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計劃申請內容包括:單位、航空器型號、架數、使用的機場或臨時起降點、任務性質、飛行區域、飛行高度、飛行日期、預計開始和結束時刻及現場人員聯系方式等。
三、航空管制部門秉持主動服務的理念,對于受理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計劃,于計劃實施前1小時予以批復,不予批復的及時說明原因。
四、擁有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單位及個人應主動配合公安、民航、體育等部門完成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備案登記管理工作,同時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
五、擁有無人駕駛航空器的單位(個人)在組織飛行前要認真制定特殊情況處置預案和飛行安全措施,遇有特殊情況時,要迅速向航空管制部門報告,并進行正確有效處置。有關飛行安全和第三方責任問題由飛行單位(個人)負責。
六、對于違規飛行行為,公安部門將聯合空軍、民航、體育等單位依法查處。針對違規飛行行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嚴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七、陜西省各地區無人駕駛航空器可飛空域劃設范圍公布如下,使用期限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到期后根據空域環境、地面設施、用戶需求等因素變化進行優化調整。個人無人駕駛航空器擁有者可在劃定的可飛空域內合法飛行,無需申報飛行計劃。
聯系方式:
94188部隊飛行計劃受理電話/傳真:029-84797797
民航西北空管局飛行計劃受理電話:029-88798281
空軍服務監督電話:010-66987538
中部戰區空軍服務監督電話:010-66911316
九四一八八部隊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