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3日電 (孝金波 楊思萱)近日,一張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qū)人民法院傳票的照片在網上熱傳,其中,在“傳喚事由”一欄上,卻是手寫的“開房”兩字,這引發(fā)網民熱議。今日,江寧法院回應稱,照片反映信息屬實,“開房”系為“開庭”誤寫,責令所涉法官、書記道歉并給予其通報批評。
4月3日,南京市江寧區(qū)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fā)表“關于傳票通知開庭誤寫為‘開房’的聲明”。其中指出,傳票所涉案件為原告王某訴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于今年3月28日在江寧法院立案受理,書記員黃廣鳳在送達給原告的開庭傳票上,將“開庭”誤寫成“開房”。
經過江寧法院黨組專門開會研究,形成包括“責令道歉”、“給予通報批評”及加強監(jiān)管的處理意見,具體如下:
1.責令該案承辦法官謝海勇及書記員黃廣鳳立即上門向原告王某解釋原因,賠禮道歉,并重新制作開庭傳票向原告王某送達。
2.對該案書記員工作嚴重失誤,承辦法官未認真核對,造成的錯誤和社會不良影響,給予全院通報批評。
3.該事情的發(fā)生,反映了我院在對書記員管理及訴訟材料的制作與審核把關上存在薄弱環(huán)節(jié)。我院將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開展整改,從完善制度入手,切實加強教育和審判管理,防止類似問題的發(fā)生。
有網民表示,“錯字雖小事,但還是引以為戒”,為江寧法院“承認錯誤的態(tài)度點贊”。江寧法院表示,“真誠歡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