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銜條例草案日前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
據了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作為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承擔防范應對各類災害事故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職責。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有利于區分人員等級身份,確保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消防救援工作強度大、職業風險高,實行消防救援銜制度,有利于增強消防救援隊伍責任感、榮譽感和使命感,確保隊伍戰斗力。
草案規定,消防救援銜是區分消防救援人員等級、表明消防救援人員身份的稱號和標志,是國家給予消防救援人員的榮譽。
草案規定,消防救援銜按照管理指揮干部、專業技術干部和消防員分別設置;管理指揮干部消防救援銜設三等共十一級,專業技術干部消防救援銜設兩等共八級,消防員消防救援銜設三等共八級;消防救援人員按照職務等級分別編制消防救援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