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為加強失信懲戒,經省政府同意,陜西省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陜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就《關于在行政管理事項中使用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實施意見》印發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及相關組織要按照規定率先推進企業信用記錄、信用等級和信用報告在行政管理事項中的運用,適時啟動其他社會法人和公民個人信用記錄和信用報告的應用服務工作。
《意見》指出,公務員招錄、干部選拔任用等推廣使用公民個人信用記錄。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干部選拔任用、從業資格認定、國企高管任職資格核準等相關工作中,依法推廣使用公民個人信用記錄和相關信用信息報告。
試點推行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
試點推行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度,企業綜合信用等級是由第三方社會信用服務機構在全面采集、核實企業信用信息的基礎上,按照全省統一標準,從企業的基本信用素質(基礎信用度)、信用保障能力(商務信用度)、信用行為記錄(社會信用度)等方面進行多維度分析評價的結果,是企業整體信用狀況的綜合反映,作為各級行政機關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的參考,在重大經濟活動中作為優先享受政府扶持政策的依據。
八類失信行為重點監控
《意見》提出,對失信行為重點監控,各級行政機關應重點加強對下列失信行為的監督和查處,依法實施聯合懲戒:1.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藥品、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2.偷稅、逃稅、騙稅、抗稅等納稅違法行為;3.發生產品質量、工程質量、生產安全、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的行為;4.不履行勞動合同、拖欠工資、違反社會保險制度等侵害勞動者權益的行為;5.逾期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6.違約侵權、拖欠債務、商業賄賂、價格壟斷、招投標違法違規、非法集資等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行為;7.商業欺詐、違法虛假宣傳、散布虛假信息、出具虛假報告或證明、騙取或挪用國家資金等弄虛作假的行為;8.其他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刑罰的行為。
六措施聯動懲戒失信主體
各級行政機關對嚴重失信主體應當及時曝光,并可視情節依法采取下列懲戒聯動措施:1.暫緩辦理行政許可、資質資格審核手續,或者取消有關申請資格;2.限制參加重大項目招投標和政府采購活動;3.不予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取消財政補貼資格,限制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4.嚴格限制新增項目和用地審批;5.禁止參與評優評先,已經授予的榮譽稱號予以撤銷;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限制和懲戒措施。記者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