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交通運輸廳原副巡視員杜必棟(副廳級)受賄案,近期一審有果。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依法判處杜必棟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80萬元。
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查明,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杜必棟在擔任陜西省交通運輸廳副巡視員、基建辦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并非法收受相關項目建設單位、監理公司、供貨企業負責人錢款共計451萬元。偵查終結后,移交西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杜必棟對其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退繳涉案贓款201萬元,同時有揭發他人犯罪的立功情節,故法院依法對其作出從輕處罰。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杜必棟表示服從判決,未提出上訴。(記者 呂貴民 通訊員 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