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駕駛客車發生事故,導致一名過路兒童死亡。近日,白河縣居民劉某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被交警部門處以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據了解,劉某某是白河縣今年被“終生禁駕”第一人。
2014年9月11日,白河縣西營鎮男子劉某某飲酒后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白河縣西營鎮不慎將一名兒童撞倒,后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隨后,白河縣交警部門在劉某某的血液中檢出酒精含量為67.02mg/100m1,系酒后駕駛。隨后劉某某被交警部門認定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白河交警提醒廣大的交通參與人,酒后駕車是一種對自己、對家人、對他人生命極不負責任的行為,正所謂“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請遠離酒駕,牢記開車不飲酒,飲酒不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