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工作,保障兒童身心健康。白河縣即日起對全縣36所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進行督導排查。本次重點對行政區域內已取得辦園資格,近三年來未接受衛生保健評估的托幼機構,開展衛生保健評估工作。檢查內容包括:是否存在違規給兒童群體服藥行為;幼兒園兒童帶藥服藥記錄;幼兒園的衛生室或保健室藥品儲備情況;衛生室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幼兒園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證書》及人員配比情況;是否存在非法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及傳染病疫情報告相關內容;幼兒園飲用水監測及衛生消毒情況等。
本次排查要求各托幼機構、鎮(中心)衛生院按照《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范》、《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及該縣衛生局下發的《關于開展全縣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工作檢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加強對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服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將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監督管理納入日常工作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主體。針對檢查中查出問題的單位,要做詳細記載,對排查中暴露的問題下達整改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跟蹤整改效果。對達不到衛生保健標準要求的予以關閉或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