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漢陰縣教體局、財政局聯合印發了《漢陰縣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實施方案》,從今春起該縣鄉村教師將享受到除正常工資以外的生活補助。
《方案》確定了享受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的學校范圍,規定除縣城所在地學校及教育單位以外的公辦學校在編在崗的鎮、村和教學點教師(含特崗教師)。根據各中小學校的工作生活條件艱苦程度、交通路況差別、校園及周邊環境等因素,將全縣鄉村學校分為三類,按每人每月50—500元十個檔次予以發放生活補助。一類為農村初中、鎮中心小學(含鎮中心公辦幼兒園);二類為交通相對較遠的村級完小及教學點;三類為遠離鄉鎮且交通及生活條件艱苦的教學點。
《方案》明確,該縣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費全年按10個月計算,由各鎮中心小學、單設初中每學期初造冊,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教體局審批、縣財政局備案,分不同檔次按月考勤審核發放。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嚴格實行“以崗定補、在崗享受,離崗取消”的動態管理原則,即教師調入鄉村學校,從調入的次月起享受調入學校補助標準,調出的次月停發原檔次補助標準,退休的教師從退休的次月生活補助自然取消。
通過實施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將有利于改善農村教師生活待遇,吸引和激勵更多教師扎根邊遠鄉村學校任教,也將逐步引導教育投入側重于教師隊伍等軟件建設轉變,進一步提高農村教育整體水平,促進縣域教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