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皋縣為全面貫徹落實全省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和市委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在全面落實村(社區)組織正常運轉、村(社區)干部待遇保障的基礎上,統一為村(社區)干部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全面調動工作積極性,切實解決“后顧之憂”。
全面落實省定標準,讓其“履職有搞頭”。堅持基本保障、績效考核和養老保障相結合的原則,嚴格落實省定標準,足額保障村級組織和村(社區)干部待遇。村辦公經費按大村每村每年2.5萬元、小村每村每年2萬元核定;將村會計的待遇比照支書主任同等對待,每人每月2000元;其他村干部補貼實行大村4萬元、小村2萬元包干。社區書記(主任)每月2500元,副書記(副主任)每月2000元,委員每月1500元;每個社區每年辦公經費3萬元,其中黨建工作經費1萬元;每個社區每年服務群眾專項經費5萬元。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嚴格實行審批報賬和“村財村用鎮代管”制度,主要保障實施村(社區)管理、維持正常運轉所必需的基本開支。
拓展黨內關愛機制,讓其“干好有奔頭”。縣委先后出臺離任村干部生活補貼、老黨員生活補貼、貧困黨員生活救助、村干部免費體檢、村干部撫恤金、黨員就業和創業援助等八項關愛制度,對在職村干部、任職30周年以上離任村干部、年滿80周歲農村老黨員、10年以上黨齡特困黨員等六類基層黨員干部,給予日常生活、健康養老、特困幫助、就業創業等多方面的關懷幫助,增強了黨員干部的歸屬感和自豪感。按照村級干部家庭人均純收入不少于2萬元的標準,大力實施“巴山黨旗紅、嵐皋突破中”主題實踐和“共富行動計劃”,全面提高村級干部的帶領致富能力。嚴格落實從優秀村干部中招錄公務員制度,切實提高村級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全面納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讓其“離任有靠頭”。為切實解決村級干部的后顧之憂,嵐皋縣對在任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居)委主任、村會計、社區副書記(副主任)(不含縣鎮到村(社區)任職、兼職干部),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統一納入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范疇,繳費基數按照40%繳納。將村(社區)干部補貼分為基本補貼、績效補貼和養老保險補貼三部分,其中基本補貼占50%,由鎮財政通過村(社區)干部個人銀行專戶按月發放;績效補貼占30%,由鎮黨委根據村(社區)干部工作考核情況和黨員會議、村民代表會議評議結果一次性發放;養老保險補貼占20%,統一轉交養老保險中心,多于部分列入基本補貼,不夠部分由鎮負責補貼。男60周歲以上、女55周歲以上的人員養老保險補貼列入基本補貼。隨著新農保制度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并軌,將有效解決村(社區)干部離任后的保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