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張歡)五四青年節,嵐皋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了一件讓人痛心萬分的交通肇事案件,這是一起奪走一名14歲男孩年輕生命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機是一名有多年駕齡的貨運司機,駕駛證、車輛行駛證齊全。卻只因報著一顆“想著平時不會出現什么問題”、“也沒想那么多”這般僥幸心理,無視行車安全,駕駛一輛逾期未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且存在車廂后欄板上面兩個人工鎖扣損壞、右后視鏡損壞兩大安全隱患的車輛上路行駛,甚至在卸載泥土后未確認后欄板關好的情況下便駕駛車輛返回。車輛開出僅僅300多米的距離,展開的車廂后欄板撞擊道路右側同向步行的一名中學生,致該名學生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5月11日,嵐皋法院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結合肇事司機自首、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并獲諒解、認罪態度好的情節,宣判肇事司機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