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通訊員 唐紅)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出臺《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對失業保險費率進行階段性下浮,期限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費率下浮執行期限內,新參保單位統一按下浮后費率標準繳費。據悉,失業保險費率由原來的3%下浮至1.5%, 其中,單位失業保險費率由2%下調為1%,個人保險費率由1%下調為0.5%;失業保險費率調整后,參保職工究竟能夠享受到多少實惠?經寧陜縣社保經辦中心相關工作人員測算后確定,其中,以安康市統計局公布的安康市2013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2754元的60%為最低繳費基數作為參照值計算,調整后我縣參保職工個人今年可以少交64.14元,而企業可以少交128.28元,且不影響日后待遇。2014年7月1日前已繳納2014年全年失業保險的單位,多繳納的部分可以沖抵下年度的失業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