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 (通訊員 周歌 陳娟) “都怪自己法律觀念淡薄,一時沖動出手傷人,我愿意主動承擔的醫療費用……”3月14日下午,在安康市石泉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在民警苦口婆心的勸說調解下,討薪民工劉某主動掏出600元的醫療費用,從而為自己的一時沖動“買單”。
去年年底,劉某伙同另外幾名工友在石泉縣一處建筑工地干活,剛干沒多久,因工程轉包,工地換了老板。劉某幾人不愿跟隨新的王老板干活,繼而離開工地去別處打工。就在離開工地時,劉某刻意告訴大老板,說他們幾人的工資等到春節之前自己來領。可是,等到工地竣工時,大老板卻將所有工資全部發給王老板。
按理說,王老板當應將劉某等幾人的工資如數發放,可是,盡管劉某三番五次的進行催要,而王老板或是愛理不理,或是一再推托。就在3月14日上午,劉某在街上正好與王老板“狹路相逢”。當劉某又一次催要工資時,王老板仍試圖拖延。
這時候,惱羞成怒的劉某實在忍無可忍,舉起拳頭就狠狠地給了王老板兩拳……最終,雙方鬧到了派出所。后在派出所民警耐心的調解之下,王老板發還了劉某等4人的3200元工資,不過,因討薪而大動干戈的劉某也因自己的一時沖動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