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趙一多)為實現2017年率先整鎮脫貧,鎮坪縣上竹鎮加快追趕超越步伐,實行“臺賬式”管理,“清單式”銷號機制,保障脫貧攻堅工作任務落實,通過“四明確”,使指揮有方向、作戰有目標、攻堅有成果。
明確工作任務。按照“有的放矢、主次分明”原則,圍繞四個方面開出條目式清單。一是圍繞縣上的整體安排部署。咬定縣上下達的減貧任務,從減貧目標,項目清單,工作進度,質量要求,紀律規定方面做到與縣同頻共振,合拍同步。二是圍繞鎮上的年度目標任務。脫貧攻堅工作重點在村,對象在戶,實行工作項目化,項目工作化,將貧困村脫貧目標轉化為項目清單,明確行業部門、鎮、村三方責任,倒排工期,明確時限,限期辦理。將貧困人口減貧目標通過責任狀形式分解到村,落實到戶到人,對標脫貧標準,精準制定戶脫貧方案。三是圍繞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通過月分析、季點評,從精準度、滿意度、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與不足,學習兄弟鎮先進經驗,迎頭追趕。四是圍繞工作創新。圍繞教育扶貧等創新示范點工作,主動思考作為,不固步自封,在大模式下尋找創新點,破解工作難題,打開工作局面。
明確責任主體。鎮上書記、鎮長負總則,鎮脫貧攻堅辦公室具體負責;各村聯村領導負總則,部門扶貧工作隊長及一名鎮包村干部具體負責。主要職責是:鎮、村整體工作統籌、具體業務的安排部署及跟蹤落實、各項上報數據的審核把關,實行誰簽字、誰負責,責任倒究工作機制。
明確完成時限。每件具體任務都有完成時限,由鎮脫貧攻堅辦公室負責據實記載銷號管理,并每周進行排名,通過QQ工作交流群進行發布,傳導壓力,壓茬推進。
明確責任追究。制定印發《上竹鎮脫貧攻堅工作考核辦法》、《上竹鎮脫貧攻堅干部聯戶幫扶考核辦法》,將“清單式”管理與日常督查檢查相結合,各村、各駐村工作隊、各幫聯干部工作實績一目了然,為督查問效提供重要依據。同時,鎮紀委制定了《上竹鎮脫貧攻堅工作責任追究辦法》,針對24中情形,明確四種責任追究方式,分別是提醒談話、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和紀律處分。通過嚴明工作紀律,剛性執行工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讓督查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從“普遍”變成“個別”;讓責任心不強、工作落實不力的干部從“大多數”變成“極少數”。